校属各部门:
按照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0年版)的通知》(赣府厅字【2020】17号)要求(详见附件),复印纸30万元(含)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,即购买30万元以上复印纸需要进行政府集中采购。
30万元采购额度是按一个预算单位在同一财政年度累计计算,我校即为一个预算单位。据统计,全校每年复印纸的采购额超过政府划定的限额。
为执行好上级文件要求,经招标办与财务处协商并报请学校领导同意,学校在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分两次组织进行集中采购。请各部门在每年的四月与十月,根据本部门实际使用需要,明确规格及数量,在校内采购平台完成申购流程,采购经费在各使用部门经费中开支,学校不另行安排采购经费。
特此通知
招标与采购办公室
2021年3月30日